江蘇省司法廳公告
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定于9月20日至21日舉行。根據司法部《公告》(第75號)和《關于做好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工作的通知》,現就我省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我省統一實行網上預報名、現場審核的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須先在網上預報名,再至戶籍所在市司法局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
網上預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6月11日至6月25日。報名人員須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網址為:http://www.legalinfo.gov.cn)進行網上預報名,按要求逐項填錄個人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成功后,妥善保管個人網報號和密碼。
現場審核時間全省統一為7月10日至7月20日。各報名點辦理現場審核的工作時間由各市司法局確定后公布。報名人員須按網上預約的日期、時間辦理現場審核,否則不予受理。
二、現場審核地點
我省每個省轄市設立1個報名點辦理現場審核。具體地址由各市司法局確定后公布。
在我省工作、學習,但戶籍不在我省的人員,可持工作、學習單位出具的證明在工作、學習地市司法局設立的報名點報名。其中,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的法律專業專科畢業學歷人員,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軍隊現役人員,在地方報名、考試更為便利的,可持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介紹信,在我省市司法局設立的報名點報名。
在內地工作、學習、居住的香港或者澳門居民、在大陸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臺灣居民,在我省有居所地的,可在該居所地市司法局設立的報名點報名。上述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我省報名時,可以先網上預報名,再至報名點辦理現場審核,也可以直接到報名點辦理現場報名。
三、報名材料
現場審核時,報名人員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持護照報名的人員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戶籍證明。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司法部《公告》(第75號)和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的要求提交身份證件。
2、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普通高等學校2009年應屆畢業生憑所在學校出具的證明(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報名。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3、在我省工作、學習,戶籍不在我省的報名人員,須提交工作、學習單位證明,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的,還須提交戶籍證明復印件(打印版),且報名表中填寫的戶籍代碼與戶籍地一致。
4、本人通信地址。
四、報名考試費收取
報名人員辦理現場審核時,須交納報名考試費260元。
五、準考證發放
對于報名材料真實、齊全,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由報名地市司法局現場發給準考證主證,經本廳復審合格,生成準考證副證,由報名人員自行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主證與副證共同構成準予考試的有效憑證。
準考證副證提供下載、打印的時間全省統一為8月22日至9月10日。 不具備下載、打印條件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點現場申請領取,領取的具體時間由各市司法局確定后公布。
六、其他有關事項
1、報名條件、考試安排、成績公布、資格授予等,按司法部公告(第75號)執行。
2、為方便報名人員,提高工作效率,今年我省各市報名點均啟用具有免于現場采像功能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審核管理系統,報名人員在現場確認時應盡可能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現役軍人在我省司法行政機關報名考試的,按司法部與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發布的《關于組織軍隊現役人員參加2002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辦理。
4、本廳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單位進行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5、報名人員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問題,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75號)》或登錄江蘇司法行政網(http://www.jssf.gov.cn )查詢、咨詢,也可撥打電話咨詢了解。
江蘇省暨各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咨詢電話為:
江蘇省:025-83591111
南京市:025-83226021 無錫市:0510-82724061
徐州市:0516-85694981 常州市:0519-8663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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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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