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全國律師資格考試 試卷四(答案)
參考答案:
一、判斷題(每題1分,共10分)
1.錯2.對3.錯4.對5.錯6.錯7.對8.錯9.錯10.對
二.選擇題(每題1分,共10分)
1.C 2.ABCD 3.A 4.B 5.BD 6.ABD 7.BCD 8.C 9.ABCD 10.D
三、改錯題(括號內為正確答案)(每題1分,共8分)
1.有權(無權)2.及時判決(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3.可以(不能)4.應當由涉外仲裁委員會(當事人)5.不適用(適用)6.直接(控訴)7.無權(有權)8.不應當(應當)
四、簡答題(第1題、第2題各2分,第3-10題各3分,第11題7分)
說明:考試答案中文字與本答案不完全一致,但意思基本一致的,亦可得分。
1.答案:(1)應以該工商行政管理局為被告(1分)。(2)人民法院應當受理(1分)。
2.答案:(1)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個體餐館的起訴(1分)。(2)該衛生防疫站收集證據的行為是不合法的(0.5分)。行政訴訟法規定,在訴訟過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證人收集證據(0.5分)。
3.答案:不正確(1分)。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執行判決查封財產時,應當通知被執行人到場(2分)。
4.答案:應將宋玉梅、宋玉蘭列為共同原告(1分)。因為她們未明確表示放棄繼承權(2分)。
5.答案:二審法院(1分)。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而此案作出原生效判決的法院為二審法院(2分)。
6.答案:可以(1分)。審判長對被告人提出申請回避的理由不符合刑訴法規定的情形時,可以當庭駁回被告人的申請,繼續法庭審理(2分)。
7.答案:有違反刑訴法規定程序的情形。表現在:①被告人系15歲的未成年人,法院必須為其指定辯護人,一審法院未予指定(1分),②開庭前應不遲于七日以前送達起訴書副本,一審法院的送達只有五日(1分);③該案不能公開審理(1分)。
8.答案:應當接受(1分)。因為根據刑訴法的規定,上述的法定期間10天,不包括路途上的時間,這樣本案的上訴時間延至5月1日,又由于5月1日為法定節日,故又延至5月2日(2分)。
9.答案:應當同意(1分)。被告人某甲殺人放火,顯然是一種犯罪行為,房東某丙作為受害人,在訴訟期間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2分)。
10.答案:第⑤種意見正確(1分)。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這種共同訴訟,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且起訴時人數不確定的,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提起訴訟的,適用該判決、裁定(2分)。
11.答案:共有7處錯誤(每處1分,未按自上而下順序回答的不扣分)(1)繼承糾紛不能仲裁;(2)當事人必須達成仲裁協議才能仲裁,無仲裁協議的不能申請仲裁;(3)仲裁委員會由當事人協商選定,仲裁不實行地域管轄;(4)仲裁庭形不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不是報仲裁委員會決定;(5)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不存在“上訴”問題;(6)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的,應依法撤銷裁決;(7)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裁決的,另一方應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能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執行。
五、案例分析(第1題4分,第2題8分,第3題15分,第4題10分,共37分)
1.答案:(1)正確(0.5分)。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當事人對此種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0.5分)。(2)不正確(0.5分)。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提起行政賠償訴訟(0.5分)。(3)不正確(0.5分)。當事人對行政機關和非行政機關共同署名作出處理決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應以行政機關為被告,非行政機關不能當被告(0.5分)。(4)可以(0.5分)。法院在受理3A商場提起的行政賠償訴訟后,可以通知市消費者協會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0.5分)。
2.答案:(1)不妥(1分)。因為,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案件歸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公安機關對該案無管轄權(1分)。(2)僅就程序而言,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不能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1分)。根據刑訴法的規定,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根據案件情況,分別作出起訴,免于起訴或者不起訴的決定(1分)。(3)①公安機關首先應將控告接受下來,然后移送檢察機關處理,并通知控告人(1分);②檢察機關接受控告后,應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1分)。若不立案則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若立案偵查,偵查終結后,認為被告張某的行為構成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1分),若認為不構成犯罪應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1分)。
3.答案:(1)應通過訴訟而不應通過仲裁解決(1分)。因為按仲裁法規定縣不設仲裁委員會,合同中E縣仲裁委員會不存在,無法按仲裁協議執行(1分)。注:考生對此如回答通過仲裁解決,2--6問均不得分。(2)E縣法院無管轄權(1分)。因為E縣既不是原告、被告所在地,也不是合同簽訂地、履行地或標的物所在地,合同選擇E縣法院管轄不合法(1分)。(3)C縣法院無管轄權(1分)。因為C縣雖是合同簽訂地,但因合同選擇兩個法院管轄,該選擇管轄條款無效(1分)。(4)F縣法院無管轄權(1分)。雖然F縣是實際履行地,但因合同約定了履行地點,應按合同約定確定管轄(1分)。(5)D縣法院有管轄權(1分)。因為合同約定履行地為D縣,且合同選擇管轄條款無效(1分)。(6)A縣法院有管轄權(1分)因為A縣是被告所在地,且合同選擇管轄條款無效(1分)。(7)能滿足食品廠的要求(1分)。按產品質量侵權糾紛起訴(1分)。因產品質量侵權糾紛引起的訴訟,侵權行為地法院有管轄權。B縣是侵權行為地,故B縣法院有管轄權(1分)。
4.答案:(1)法院應作為兩個案件分別立案審理。一個是果園承包合同糾紛案件(1分),一個是侵權賠償糾紛案件(2分)。(2)韓某在侵權訴訟中是被告,不是承包合同糾紛案的當事人(2分)。(3)村委會是承包合同糾紛案中的被告,不是侵權糾紛案的當事人(2分)。(4)劉某是侵權糾紛案中的原告,是承包合同糾紛案的第三人(2分)。(5)魯某等6人是承包合同糾紛案中的原告(1分),不是侵權糾紛案的當事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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