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領取2008年度(大三考生)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通告
各位考生:
接省司法廳通知,經過司法部核準,我市已通過2008年度司法考試的大三考生符合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授予條件,同意發放資格證書。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時間
2009年9月27日———2009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 地點
杭州市府綜合樓(杭州市延安路484號)2號樓1樓101室。
三、 有關要求
(一) 需帶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二) 不得委托他人代領;
(三) 不收費。
杭州市司法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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