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定成為一個特殊的年份——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的關鍵一年。
艱難困苦,玉汝于成。司法體制機制改革任重道遠:
——在優化職權配置方面,完善刑事訴訟二審、再審程序,完善死刑復核的法律程序,改革完善民事、行政訴訟制度,改革完善刑罰執行法律監督制度等改革需要出臺新舉措,進一步完善政法機關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司法制度。
——在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方面,完善逮捕條件,探索處理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制度等項改革,修改完善刑訴法相關規定。
——在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方面,研究制定政法干警職業道德規范,研究確定與政法工作性質和地區特點相適應的政法專項編制標準,建立完善法官、檢察官及其輔助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明確司法警察的職責和職權,完善政法干警工資和職業保障制度等。
號令再次發出,號角再次吹響。
201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在主持召開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全體會議時強調,要抓好已出臺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實,打好明年改革任務的攻堅仗,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奠定堅實基礎。
改革的“時間表”也更加清晰——2011年著力抓好剩余改革事項實施意見的出臺;2012年對司法體制機制改革進行評估和總結,確保黨的十八大召開之前,新一輪司法體制改革各項措施基本落實到位……
Copyright ? 1999-2017 杭州法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備10202533號-1 浙公網安備 330
浙ICP備10202533號-1
浙公網安備 330105020008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