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臺灣居民獲法律職業資格 3屆臺灣考生142人通過司法考試16人取得大陸律師執業證
本報廈門4月24日電記者李娜今天上午,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在廈門舉行儀式,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司長丁露和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法規局副局長張萬明共同為在2010年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被授予資格的47名臺灣居民頒發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據了解,2010年有392名臺灣居民參加司法考試,47人取得360分以上合格成績,通過率為12%,比去年提高了1.5%。
截至目前,臺灣考生共參加了3屆司法考試,142人通過了司法考試,通過率逐年提升。
通過司法考試的臺灣居民主要是律師和法律學生,也有來自臺灣地區法院的人員。目前共有16名臺灣同胞取得大陸律師執業證。
頒證儀式后,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召開座談會,由律師公證、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和法院、檢察院、仲裁委等部門分別與被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和取得大陸律師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以及在閩設立代表處的臺灣律師進行座談交流。
據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司長杜春介紹,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努力,兩岸律師界交流合作已經從“務虛”層面逐步轉向“務實”層面,從早前側重接觸了解、信息交換發展到近年來側重業務往來,加強合作;從律師個人小范圍的交往交流,發展到兩岸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之間全方位的交流與合作,兩岸交流合作在一些方面實現了規范化、制度化。
杜春透露,下一步,司法部將繼續加強兩岸律師業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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