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司法廳[2012]17號通知要求,現將本市領取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證時間
2012年4月18至4月25日(節假日休息);
二、領證地點
蘭州市司法局(南濱河東路861號)一樓,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101、103;
三、具體要求
1、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應當由申領人本人前來領取;
2、申領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3、申領人填寫《國家司法考試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一式兩份(蘭州市司法局網下載填寫);
4、對于出國(境)在外的申領人,可以書面委托其直系親屬代為領取,但必須提交與本人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本著對申領人負責,凡不能提交與本人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的,證書將由我辦代為保管,待申領人回國后再領取;
5、《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不收取工本費;
6、咨詢電話:8433196.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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