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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領取2011年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通知
各位考生:
請通過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和資格審核的考生,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準考證副證于4月13日前到市司法局教育科204、205辦公室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不得代領。
郴州市司法局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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