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證管理辦法》的規定,經上級司法考試機構授權,我辦決定于2012年3月30日至4月10日間(雙休日除外),向被批準獲得2011年《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申請人頒發證書。請各位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帶好本人申請時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我辦(舟山市司法局)辦理領證手續,同時辦理該年度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備案登記。
一、地 址:臨城新區市行政中心二號樓 市審批服務辦證中心一樓司法窗口。
二、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咨詢電話: 0580-2029137
四、特別提示:
1. 申請授予人,應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
2.本人在規定時間內確無法前來領取的,可以委托其直系親屬代為領取,但應當持有①能證明其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②受委托人應當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證;③申請授予人本人簽署的委托授權書。
舟山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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