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試民事訴訟法及仲裁法學習功略。民事訴訟和仲裁是實踐生活中解決民事糾紛的兩種重要的民事程序,也是司法考試中重要的考察內容。較高的分值相對于其總體法條數量來說,具有很高的性價比,值得考生為之努力奮斗。小編總結了民事訴訟法及仲裁法學習功略,希望能夠對考生的復習有所幫助。
一、初級階段——全面復習階段功略
初級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全面復習,了解民事訴訟及仲裁的概貌和流程。民事訴訟是公力解決民事糾紛的程序,可以用等腰三角形來表示其基本結構:法院居中裁判,原告被告雙方激烈對抗。 仲裁則是依靠社會力量解決糾紛的方式,啟動前提是雙方自愿。二者同作為民事程序,當然會有時間、順序、主體、方式等要求,這些都是考生在全面復習時應當注意的內容。在初級復習階段,考生普遍會感到民事訴訟頭緒過多,內容龐雜,仲裁則看似簡單但比較陌生。面對這些問題,以下功略供參考:
(一)把握主線
民事訴訟始終圍繞著訴權和審判權的關系進行,仲裁則主要圍繞仲裁權及其和審判權的關系,大家在復習時要注意把握主線。
(二)理論統領下的法條鏈
不應孤立、機械地看待法條,只有以理論知識做整理箱,將繁雜的法條對號整理,才能有條有理地系統掌握法條體系。體系與法條知識點的結合,以理論制度為指導,以法條知識點的掌握為歸宿。
(三)感受實踐操作
觀看民事訴訟普通程序的教學片,大致瀏覽仲裁委員會網站,感受實踐操作,以便于深刻理解和記憶,正所謂磨刀不誤砍柴功。這對于沒接觸實際案例的廣大考生克服陌生感和神秘感顯得尤為重要。
(四)精準掌握法條
要注意法條才是司法考試重點關注的對象,必須以法條作為復習的最終歸宿。 學習法條要根據個人情況綜合運用情景設置方法、分析合理性方法、短期復習方法、聯想記憶方法等。比如,我們可以這樣來學習回避對象:審判人員(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翻(翻譯人員)書(書記員)看(勘驗人員)見(鑒定人員)。
二、中級階段——融會貫通階段功略
在全面復習的基礎上,進入了融會貫通的中級階段。司法考試在逐漸強化融會貫通理解知識的考查,2009年司法考試注重了關聯性知識的綜合考查,使得直觀性知識的考查與關聯性知識的綜合考查平分秋色。在此階段,要開始用聯系的思維來看待前面已掌握的知識,要開始練題,以下功略供參考:
(一)橫看成嶺豎成峰
我們對法條及相關知識點的掌握不能僅停留在法典的順序和框架下,要前后聯系,善于聯系。比如以審級利益為視角,可以把民事審判基本制度、二審程序、調解中的相關問題結合在一起學習。
(二)勤做精選習題
首先要對試題要有所選擇。一是歷年的真題,二是正規學校組織專家編寫的試題,只有這樣的試題才會接近于真題的難度和精確度。
其次還要注意在做習題時,逐漸提高對時間方面的要求。司考的題量非常大,容不得慢慢思索。
三、高級階段——沖刺重點階段
在上述全面復習的基礎上和融會貫通的訓練下,進入到最后沖刺重點階段。民事訴訟需要重點掌握:當事人、管轄、證據、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仲裁的重點主要集中在仲裁協議、撤消裁決、不予執行裁決和涉外的特殊規定,也就是與訴訟交叉的部分。
近幾年司法考試的基本動向是:
1.注重新增改條文, 法條為主
2.直接理論部分考察分值有小副增加
3.注重容易混淆知識點考察
4.不超出指定法條范圍
5. 綜合性試題的題量在增加
6.仲裁法在案例分析中亮相,體現多元化解決糾紛的改革方向
另外,在最后沖刺階段尤其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心態和清醒的頭腦,切記沒有絕對的重點,只有全面復習融會貫通基礎上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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