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分數線
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滄州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縣:鹽山、海興、南皮、孟村。
二、成績核查
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試人員,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截止到12月6日,工作時間)以書面形式向滄州市司法局申請成績核查。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的姓名、準考證號、考區、考點和考場,并提供本人準考證復印件。
三、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與審核
(一)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實行申請人網上填報申請信息、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的工作方式。網上申請時間為2012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申請人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信息完成網上申請程序;現場審核時間為2012年12月16日至30日,申請人到滄州市司法局法制和司法考試管理科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戶籍在滄州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并在異地報考的申請人,到滄州市司法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二)申請人應向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1、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3份。(在司法局打印)
2、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2份。(在司法局打印)
3、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原件及復印件2份。
4、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3份。(身份證復印正、反兩面)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還需提供打印版的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3份。戶口簿復印件應包括戶主頁和本人戶口頁。
5、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6、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藍底彩色證件照片6張。
7、國家司法考試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2份。(在司法局領取填寫)
上述申請材料一律使用A4紙復印,復印件盡量往紙張的右側復印。
對已取得C證,申領A證或B證的人員,應交回C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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