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項司法部已于11月22日公告。根據司法部、河北省司法廳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石家莊考區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項予以公告,請申請人逐項認真閱讀并按要求辦理:
一、合格分數線
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我市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靈壽、行唐、平山、贊皇)的合格分數線為31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二、成績通知單下發與分數核查
由于報名時部分人員的通訊地址填寫不準確,成績單不再郵寄。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可在申請資格的同時領取成績單。其他應試人員如需領取成績單,可在2012年12月30日前到石家莊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領取。
分數核查。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于2012年12月7日前,向石家莊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格式:將準考證副證復印在A4上半頁,下半頁寫明申請事項、理由及聯系方式,本人簽名。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有關規定,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二、三考試但無成績的試卷。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不予受理。核查分數結果將發布在石家莊市司法考試網http://www.sfjsfks.com/,請大家注意查看公告。
三、法律職業資格的申請與授予
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實行申請人網上填報申請信息、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的工作方式。
(一)石家莊市資格申請時間安排
達到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試人員,2012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信息,完成網上申請程序,自動生成《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12月18日至26日,到石家莊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申請,提交申請材料,辦理審核手續。工作時間上午8:30—11:10,下午13:30—17:00.雙休日22、23日不辦公。
由于人數較多,為保持現場工作秩序、防止擁擠和便于申請資格人員辦理手續,請對照本人《準考證》號按下列時間段分別辦理:
12月18日:1213010100001—1213010100600號;
12月19日:1213010100601—1213010101200號;
12月20日:1213010101201—1213010101800號;
12月21日:1213010101801—1213010102400號;
12月24日:1213010102401—1213010103000號;
12月25日:1213010103001—1213010103600號;
12月26日:1213010103601—1213010104416號。
(二)申請流程
1、網上填報申請信息。達到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試人員,首先登錄石家莊市司法考試網站(http://www.sfjsfks.com/)表格下載欄目,查看《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填表說明,于2012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信息,完成網上申請。要求有關信息準確,與樣表一致內容要填寫一致。
2、填寫《信息采集表》。完成網上申請后,申請人登錄石家莊市司法考試網站(http://www.sfjsfks.com/)表格下載欄目,查看《信息采集表》填表說明,下載《國家司法考試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填寫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行打印《國家司法考試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一式二份),現場資格申請審核時一并提交填寫完成的《信息采集表》。要求填寫信息準確,內容與樣表填表說明一致。如果復制后填寫的表格內內容不規范,填寫時《信息采集表》要自行調整好表格格式。《信息采集表》與《申請表》相同欄目內容要填寫一致。如果申請人對《信息采集表》填寫把握不準,請攜帶電子版現場修改、打印。本人簽字手寫。其它內容用微機打印,日期為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的日期。
3、現場資格申請,提交有關材料。
(三)享受放寬報名學歷人員和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的資格申請與授予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并在異地報考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公告將發布在石家莊市司法考試網http://www.sfjsfks.com)。
(四)申請人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應提交下列材料以供審驗(數量、排列順序如下):
1、《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3份,現場打印;
2、《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2份;(現場領取1份);
3、《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及A4紙復印件2份(可在辦理資格申請手續的同時在現場領取1份);
4、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原件審驗后退回。 需將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以軍官證或士兵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報名,尚未辦理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提交軍官證或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
5、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還須提交本人戶口本(打印版)原件及復印件3份(“戶主頁即戶口本首頁”及“本人戶口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原件審驗后退回);
6、高等學校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3份(原件審驗后退回),否則,將不能進行資格申請。
7、《國家司法考試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2份,登錄石家莊市司法考試網站(http://www.sfjsfks.com/)表格下載欄目,查看《信息采集表》填表說明,下載《國家司法考試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填寫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行打印《國家司法考試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一式二份),資格申請時現場提交。
8、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藍底彩色證件照片6張(其中3張粘貼在《申請表》指定位置,2張貼在《報名表》上,1張用于制作證書)。照像時除現役軍人以外,一律不準著制服或奇裝異服。要求用正規像紙洗的照片,不得用電腦打印;色彩不得失真,人物清晰,無反光,且人頭大小適中,顯示雙耳;為統一標準,照片裁剪時應到現場使用“照片裁剪器”裁剪;
9、申請人報名材料信息有誤或不一致,需要更正的,申請人要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10、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學歷查驗。司法部對全國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人學歷證書實行統一審核的工作方式,網上申請結束后,司法部提取申請人學歷信息,統一交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核驗。提示合格人員應先登錄通過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證(網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查詢不到,盡快到“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進行學歷認證,現場申請審核時提交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3份。否則影響資格申請。
四、重復申請資格
往年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2012年又參加考試且成績在315—359分之間,符合重新申請C類法律職業資格的,不再受理申請,也不再重復授予C類法律職業資格。
五、證書升級
往年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B、C類法律職業資格,2012年又參加考試并達到360分以上的合格分數線,符合申請A類法律職業資格人員,在辦理資格申請的同時,需交回原取得的B或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辦理證書升級申請手續。
六、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提交成績通知單及其有關材料復印件,一律用A4紙復印,要求清晰、整潔。所有材料的印章要清晰。
(二)手工填寫相關表格時一律使用鋼筆(藍黑墨水)或0.5mm黑色簽字筆(申請人自帶),并做到字跡清晰,內容準確,信息完整,內容寫在規定的區域內,不得超出表格。填寫時認真參考樣表,不得填寫錯誤。對于不清楚的內容,經詢問工作人員后再行填寫。
(三)審核過程中,如審核機關認為申請人需提交有關材料的,應及時提交。逾期不提交申請的,視為本人放棄申請。
(四)資格申請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代辦。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石家莊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辦公地址:石家莊市新華區興凱路219號(市政府西院)1號樓402房間;聯系電話:87852253.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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