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于11月22日公布,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須在12月8日之前向安陽市司法局書面申請分數核查。
符合申報資格條件的考生,應當在12月16日-30日期間到安陽市司法局考試科(521房間,聯系電話:0372-5101395)辦理相關手續。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符合B、C類證書申報條件,屬異地報考的申請人,資格申請直接由其戶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受理,申請人報名信息由司法部網上管理平臺統一調轉,不再由個人經手。河南省內符合B、C類證書申報條件的,仍在報名地申請,不再調轉。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寫《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3份;
(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份(附學歷驗證材料3份);
可通過兩種方式驗證(任選一種):一是進行學歷證書網上查詢。可以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進行查詢,同時打印學歷查詢結果;二是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三)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打印版戶口簿及復印件3份(要求戶口本首頁和本人所在頁復印到一張A4紙上);
(四)準考證主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
(五)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復印件3份;
(六)報名時采集的同一底片藍色背景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七)提交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政法機關在職人員也可出具本單位政工部門的證明,并提交復印件2份;
(八)由工作單位出具的不曾被開除公職的證明,沒有工作單位的應提交社區或村委會出具的政治表現證明,并提交復印件2份。
上述證明均為打印版。
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在取得畢業證書后另行提出申請,具體時間辦法以司法部公告為準。
已經持有B、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申請A類資格證書,應當交回原持有的B、C類資格證書。
凡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資格申請,司法行政機關不再給予辦理。
安陽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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