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于11月22日公布。現將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成績核查、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 合格分數線
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二、成績核查
應試人員可自11月22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聲訊電話查詢本人成績,電信用戶請撥打16899800,聯(lián)通用戶請撥打11699800。
焦作市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市司法局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qū)、考點和考場,提供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及復印件。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考試成績經核查并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市司法局不再受理。
三、法律職業(yè)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fā)
應試人員達到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2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yè)資格授予申請表》。焦作市應試人員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按照市司法局有關要求到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qū),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并在異地報考的申請人,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按照戶籍地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有關要求到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報名和戶籍地均在河南省的不再調轉,仍在報名地申報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應試人員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聯(lián)系電話:0391—3569882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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