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于12月16日至30日(節假日正常上班)現場受理成績合格人員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請成績合格人員提交下列材料:
1.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3.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4.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其中2張貼在申請表上,1張貼在報名表上,1張用于制作證書);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聯系電話:88335600
鹽城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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