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及分數核查等事項公告
根據福建省司法廳轉發《司法部關于做好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及法律職業資格審核授予工作的通知》(閩司[2012]421號),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為360分。現將考試成績查詢及打印成績單,對考試成績有異議需申請分數核查,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進行網上申請、審核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成績查詢及分數核查
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凡參加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的應試人員應登錄到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即:11月22日——12月6日,周六、日除外),以書面形式向龍巖市司法局申請成績核查,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的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的考區、考點和考場,并附本人準考證復印件。按照《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規定,超過公告期限的不再受理應試人員的查分申請。
二、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進行網上申請
應試人員達到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2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信息,完成網上申請程序。
三、資格申請與審核
應試人員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當在2012年12月17日——26日內(周六、日除外),本人親自到龍巖市司法局現場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現場審驗后退回原件);
(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現場審驗后退回原件);
(四)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在取得畢業證書后,向龍巖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通知。
五、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經福建省司法廳審核后,報司法部批準并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人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有關事宜另行通知。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龍巖市司法局辦公地址:龍巖市新羅區龍巖大道1號行政辦公中心七樓738.承辦機構:司法考試辦。咨詢電話:3219960.
龍巖市司法局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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