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于11月22日發布。現將我市國家司法考試成績查詢和法律職業資格申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成績公布、查詢與核查應試人員可登陸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聲訊電話查詢本人成績,電信用戶請撥打16899800,聯通用戶請撥打11699800.我市司法局已向應試人員郵發成績通知單,應試人員的成績以成績通知書為準。
應試人員如對成績有異議,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12月7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報名地市司法局申請分數核查。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的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考點、考場和聯系電話,并附本人準考證復印件。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一、二、三卷考試但無成績的試卷。考試成績經核查并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數線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合格分數線分為四檔,其中: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三、法律職業資格的申請
(一)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試人員,應于2012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信息,自動生成《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申請人應于2012年12月16日至30日到報名地市司法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二)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并在異地報考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局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三)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在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四)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臺灣地區居民在我省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16日至30日向杭州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申請。
四、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在網上如實填寫《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現場審核時提交下列材料:
1.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
2.身份證件原件。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3.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畢業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4.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5張,其中3張貼在申請表(現場審核時打印)上,1張貼在報名表(現場審核時打印)上,1張用于制作證書(照片背面居中用圓珠筆寫上準考證號和姓名)。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
五、申請法律職業資格時間、地點:
申請人應于2012年12月16日至30日(雙休日休息),到湖州市司法局(仁皇山路666號市行政中心二號樓210辦公室)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聯系電話:13957290008.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湖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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