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通知要求,大理州司法局于2012年12月17日—30日受理成績合格人員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申請人提交下列材料:
1.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復印件1份(在大理州報名的可在申請時一并領取)。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305分—359分申請享受放寬政策的須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2份(首頁及本人信息頁),以及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及復印件2份。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件。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份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2份。
5.近期紅底2寸彩色證件照片4張。
注: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畢生本科生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2013年7月)授予資格事宜司法部另行公告。
大理州司法局
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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