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部關于做好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及法律職業資格審核授予工作的通知》(司明電[2012]240號)要求,現就我市2012年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事項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我市蓮花縣屬于此放寬范圍。
二、法律職業資格現場審核事項
(一)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統一實行網上填報申請信息、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的工作方式。現場審核地點為萍鄉市司法局司法考試科,現場審核時間為:
2012年12月16日(星期日)至12月3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時間,雙休日正常休息。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申請人需提交材料:
1.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未到市司法局司法考試科拿成績通知書的不需要提供。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份。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4份。
3.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份。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4.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6張;
5.資格申請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品行鑒定意見及復印件3份(沒有工作單位的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鑒定)。
(三)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資格申請的有關事宜另行公告。
萍鄉市司法局司法考試科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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