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司法部、省廳相關文件要求,為做好我市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及法律職業資格審核授予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
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二、考試成績核查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于11月28日起至12月12日,以書面形式向吉安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申請分數核查,逾期不予辦理。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的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的考區、考點和考場,并附本人準考證(主、副證)復印件。
三、法律職業資格審核授予
(一)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統一實行網上填報申請信息、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的工作方式。網上申請時間為2012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申請人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信息完成網上申請程序;現場審核時間為2012年12月16日至30日(雙休日除外),申請人到吉安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吉安市吉州區石陽路8號)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合格人員的成績通知書在申請資格的同時下發。
(二)申請人須提交下列材料: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如實填寫《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提交下列材料:
1、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3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3份;
3、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份。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4、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5張(其中3張貼在申請表上,1張貼在報名表上,1張用于制作證書);
5、資格申請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品行鑒定意見(沒有工作單位的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鑒定)原件及復印件3份。
(三)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并在異地報考的申請人,成績單下發、資格申請由其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受理。申請人報名信息由司法部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管理平臺統一調轉,受理申請的戶籍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可登錄管理平臺對報名信息進行審核并打印存檔,不再通過郵寄方式調轉申請人報名檔案。
(四)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在12月16日起至12月30日(雙休日除外)到我辦領取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以后申請法律從業資格還需使用該通知書,請妥善保管)。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的有關事宜和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吉安市司法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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