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規定和湖南省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關于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合格分數線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項的公告》要求,現就我市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和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二、考試成績發布與核查
(一)成績發布
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于11月22日上午8時公布。為方便應試人員查詢考試成績,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委托有關媒體提供成績查詢服務。應試人員可自11月22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聲訊電話查詢本人成績,電信用戶請撥打16899800,聯通用戶請撥打11699800.
(二)成績核查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必須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成績核查。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考點和考場,提供本人準考證復印件。
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荚嚦煽兘浐瞬椴⒁褧嫱ㄖ救说模辉俅魏瞬?。衡陽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受理個人核查申請。應試人員逾期申請核查成績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三、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
應試人員達到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2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2012年12月16日至30日,到衡陽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申請人須提交下列材料:
1、現場打印《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3份,《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2份,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遞交。
2、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可現場打印)。
3、身份證原件。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含首頁和本人頁)。
4、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申請人的學歷信息如不能通過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核驗的,須由申請人向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申請學歷認證,并在規定時限內向司法行政機關補交學歷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5、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紅底)證件照片4張(其中3張貼在申請表上,1張用于制作證書);異地申領人員須提供照片6張;證件照片必須標準、規范。
6、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現場復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并在異地報考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衡陽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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