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定于9月14日至15日在全國統一舉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131)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我區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對于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應當具有的法律專業知識的程度暫不做要求);
2013年新疆全區所轄縣(市、區)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的適用以戶籍為準。
法律專業的范圍:法律、法學、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學、商法、刑事司法、律師、監所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務、法律事務、書記官、刑事執行、民事執行、行政執行、刑事偵查技術、司法鑒定技術、安全防范技術、司法信息技術、司法信息安全、海關國際法律條約與公約、檢察事務、經濟法律事務、監獄管理、勞教管理、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司法會計、涉毒人員矯治、法律服務管理、社區矯正、應用法制心理技術、職務犯罪預防與控制、安全技術與文秘和監獄信息技術與應用等37個專業。(《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目錄》)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或者已取得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時間和流程
1.報名方式:我區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報名信息、上傳電子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因我區阿勒泰地區、哈密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區財政沒有實行非稅平臺,這些地區的報名人員在完成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等報名程序后需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當地司法局辦理現場交費手續。
2.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6日至7月5日。報名人員必須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網址:http://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請報名人員在進行網上報名前,先行登錄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對本人學歷進行查詢,并打印出對應查詢結果2份,以備資格申請時提交。不能取得對應查詢結果的,報名人員應即向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申請學歷認證。
凡在本年度資格申領階段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和學歷查詢報告或學歷認證報告的,視為不符合報名條件,已經報名參加考試的報名無效,考試成績無效。
報名人員可以選擇使用漢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蒙古文四種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3、報名流程
網上報名時,凡在我區報名的人員,報名地點應選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地區、州)”,并按照以下報名流程操作:
(1)閱讀報名公告、報名須知、報名條件和報名流程。
報名人員進入報名網站后,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報名條件和“報名流程”,了解掌握報名政策和具體要求,做好各項報名資料準備工作,真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
(2)填寫報名信息并作出信息確認承諾。
報名人員進入報名信息填報程序后,應當由本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信息,并加以信息確認做出相關承諾,證明本人符合報名條件。同時,應當按照司法行政機關要求做好相關證明材料準備工作,凡填寫、提供虛假、不實信息或證明材料騙取報名的,一經查實,視為報名無效、考試成績無效,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必要時可向報名人員所在單位、院校通報。
(3)上傳報名電子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的格式要求和報名系統提示上傳本人近期(近三個月)正面、彩色(藍色、紅色和白色底均可)、無妝、免冠2寸證件電子照片,照片類型為jpg格式,參考尺寸為413像素(寬)×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60KB。照片應當清晰完整,不得進行PS處理。
報名人員上傳的電子證件照片將作為本人報名表、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的照片,請務必妥善保管。
(4)支付考試費。
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我區實行網上交費,報名人員在電子照片上傳后須等待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后方可交納考試費。我區司法考試考試費為210元,只有交費成功后報名才真正完成。在網上支付考試費時,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有銀聯標志的建設銀行借記卡(儲蓄卡)進行交費,報名人員應當仔細閱讀網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按照網上支付流程完成網上交費。網上繳費日期截止2013年7月10日。
報名人員網上支付成功后,報名系統會給予提示信息,報名人員必須牢記自己設置的密碼,以便進行報名信息查詢、信息修改、下載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
阿勒泰地區、哈密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區報名人員請按照網上報名時預約的時間到報名地司法局辦理現場交費手續。
報名人員只有交納考試費后網上報名才真正完成??荚囐M交納成功后,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
報名人員交納考試費后,因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更改考試地等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交納的考試費不予退還。
交納考試費需開具財政票據的,可在 10月 21日至10月25 日期間,到報名所在地市司法局憑身份證和準考證申領。
(5)網上下載準考證。
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不實行準考證主副證制。凡在我區報名人員可于9月1日至9月13日登錄司法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彩色、黑白打印均可)。報名人員必須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
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的,可在準考證打印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二、考試
(一)考試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14日、15日。具體為:
試卷一:9月14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4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15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二)考試地點
全區共設烏魯木齊、奎屯、伊犁、巴州、阿克蘇、喀什、和田、石河子8個考區。其中哈密地區、吐魯番地區考生在烏魯木齊考區參考,昌吉考生在昌吉考點參考;克州考生在喀什考區參考;阿勒泰地區、塔城地區、克拉瑪依市、博州考生在奎屯考區參考。
三、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國家司法考試全國統一評卷。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考試成績。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報名時申請享受放寬地方政策、成績合格可以申領B類或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應當在2014年7月31日前,持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書面通知和畢業證書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四、考試紀律和要求
應試人員應當認真閱讀《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粘貼條形碼和填涂作答;應試人員應當遵照《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規定,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
為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防止違紀作弊行為,今年我區各考區將采取多項防范替考和作弊的措施,對考試違紀行為進行嚴厲處理,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請各位考生予以配合。
應試人員必須憑準考證、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攜帶的身份證件種類或所載信息與網上報名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入場參加考試。
應試人員有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由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視其情節、后果,分別給予口頭警告、責令離開考場并取消本場考試成績、確認當年考試成績無效、二年內或者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處理;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應試違紀人員的處理情況,將通報其所在單位或居所地基層組織。
五、其他
現役軍人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事宜,按照司法部與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發布的《關于組織軍隊現役人員參加2002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政辦字第5號)辦理。
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可以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
六、咨詢電話
凡涉及國家司法考試政策事項,可向自治區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和各地(州、市)司法局電話咨詢:
(一)自治區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電話:0991-2356097、2356099、2336585
(二)各報名點咨詢電話:
報名地點 |
聯系電話 |
報名地點 |
聯系電話 |
伊犁州司法局 |
0999-8233226 |
哈密地區司法局 |
0902-2254528 |
烏魯木齊市司法局 |
0991-2322045 0991-2828044 |
阿勒泰地區司法局 |
0906-2132381 0906-2132250 |
昌吉州司法局 |
0994-2351904 |
巴州司法局 |
0996-2027260 |
石河子市司法局 |
0993-2912275 |
阿克蘇地區司法局 |
0997-2283192 |
克拉瑪依市司法局 |
0990-6234160 |
克州司法局 |
0908-4230810 |
博州司法局 |
0909-2314042 |
喀什地區司法局 |
0998-2652469 |
塔城地區司法局 |
0901-6223733 |
和田地區司法局 |
0903-2022025 |
吐魯番地區司法局 |
0995-8522566 |
奎屯市司法局 |
0992-3234433 |
凡涉及網上報名系統操作問題,可向信諾數碼科技有限公司電話咨詢:(010)88177421;(010)88177422;咨詢服務時間:每天08:00—22:00。
涉及網上司法考試交費問題,可撥打建設銀行咨詢電話:95533。
七、咨詢網站
1.中文域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網
英文域名:http://www.moj.gov.cn/
2、中文域名“新疆司法行政”網
英文域名:http://www.xjsft.gov.cn/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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