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工作通知要求,現就我省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合格分數線、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成績發布與核查
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于11月22日上午8時公布。我省應試人員可自11月22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legalinfo.gov.cn)、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聲訊臺查詢本人成績,電信用戶撥打16899800,聯通用戶撥打11699800。
成績通知單由應試人員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司法行政機關不再郵寄。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成績核查的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考點和考場,提供本人準考證復印件。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卷一、卷二、卷三考試但無成績的試卷,考試成績經核查并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數線
2013年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黑龍江省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合格分數線為315分。西藏自治區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
三、法律職業資格申請
我省應試人員達到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
應于2013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陸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2012年12月16日至30日,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并在異地報考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各市受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地點、具體時間由當地司法行政機關確定后向社會公布。
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 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二) 二代身份證原件。符合放寬報名條件、放寬合格
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交本人戶口簿原件;
(三) 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畢業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畢業證書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不到的,需提交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四) 2寸(46mm×32mm)彩色證件照片4張,應為申
請人在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時上傳的同底照片;
(五)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員不需要提供復印件。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提交的申請材料,經我省司法行政機關審核通過后,報司法部核準,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由司法部批準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