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葛峰/編譯 ]——(2014-1-3) / 已閱24363次
網絡上有大量門類齊全的專業(yè)商業(yè)網站,可提供商業(yè)聯絡服務,促進商業(yè)合作關系。其中包括Biznik和Focus。然而,基于管理公司社交媒體賬戶使用的目的,你應當對賬戶進行適當的系統(tǒng)設置并制定使用規(guī)范(參見本參考第六部分,設置社交媒體的使用政策)。
4.5 隱私設置
如果你有意使用社交網站,應當審查其隱私設置功能,確保其設置可使你自主控制賬號,并能夠對有可能接觸到你個人信息的人員范圍予以限制。
然而,你應當意識到,進行了隱私設置并不必然意味著你在網站上發(fā)布的信息會受到保護。有些網站的信息是對公眾完全開放的。Twitter和Facebook都有隱私設置選項,并提供有操作說明。但是,它們的默認設置允許用戶聯系人之外的其他人分享某些信息。因此,作為使用者,你應當積極地對自己賬戶的隱私設置進行調整。
4.6 律所內使用社交媒體
律所內使用社交媒體,既是員工間交流的有效方式,也是促進業(yè)務學習與發(fā)展的有效方法。例如,合作參與的網絡論壇或博客可以引領工作創(chuàng)新,激勵員工士氣。
5 使用社交媒體的利弊
很多與使用社交媒體有關的利弊,已為人們所關注。下面,本參考將列舉一些會給你和你的職業(yè)帶來重要影響的,社交媒體使用過程中存在的最為顯著的利弊。
5.1 益處
5.1.1 網絡檔案
使用社交媒體可以提升你和你所在律所的聲望和公眾認知度。
社交媒體給你提供了自行決定你和你的律所的哪些信息,可以供公眾在線獲取的機會。你無需依賴第三方行事,例如,你不用再依靠新聞報道發(fā)布信息。
你可以對發(fā)布的信息進行取舍,著力于宣傳自己的執(zhí)業(yè)領域。
5.1.2 與客戶交往
你無法估算使用社交媒體所帶來的利益。但是你應當牢記,有些客戶可能會期望,在將來通過社交媒體與你聯系。
有些客戶可能將社交媒體,而非郵件,作為主要的交流方式。客戶越來越多地依賴社交媒體進行交流,相應的,他們會對律師及律所產生期待——希望能在接受法律服務時,通過社交媒體與律師進行交流。
5.1.3 交往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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