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朝 ]——(2004-12-24) / 已閱23130次
目前,有些會計學界人士提出,可以通過法學和會計學的雙學歷或雙學位教育來解決司法會計專業人才的培養,筆者認為有可取之處。但應當指出的是,在雙學歷或雙學位教育中應當處理好司法會計學的專業教學問題,司法會計學科是有其獨立性的,并非是會計學與法學的簡單相加。
(三)司法會計學教育的急需解決的幾個現實問題
一是,應當提高重視程度。無論法學的學歷教育部門還是職業教育部門,都應當把司法會計學教育提到議事日程上來,采取一些切實措施,把司法會計學教育開展起來。
二是,師資的培養問題。應當通過研究生教育來培養一批司法會計學的教師人才。研究生教育中出現的教學困難問題,可以借鑒國外大學教授與相關部門科研人員聯合帶研究生的做法解決。
三是,相關教材、教學參考材料及案例集、習題集的編寫事項。我國現有的一些司法會計學教材普遍存在系統性不強的問題。只有認真地加以解決,才能發展好司法會計學教育。在解決這一問題上,可以采取大學與實際工作部門合作研究開發的路子。
隨著我國訴訟科學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和司法會計理論研究水平的不斷提高,在未來的法律訴訟中,司法會計理論和技術的應用將會在訴訟中普及,司法會計活動也將會置于相關技術標準下統一實施,司法會計學教育的發展也會受到應有的重視。可以相信,司法會計學教育的發展具有廣闊前景。
注:本文原發表于“現代法學教育論壇”會議(2001年),略有修改。
作者:于朝,濟南市人民檢察院(250002),高級檢察官。兼任全國檢察技術專業指導小組成員、司法會計專業指導小組組長。主攻方向:司法會計學、司法鑒定學、經濟犯罪偵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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