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4715
- 書名:工傷糾紛損害賠償實務問答與案例精析(新版法律直通車5)
- 作者:梅新和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8年6月
- 入庫時間:2008-6-24
- 定價:27
圖書內容簡介
何謂工傷以及其與傷亡事故有何區別?我國《工傷保險條例》具體包括哪些基本內容?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適用范圍有哪些主體?用人單位在工傷保險上有哪些義務和權利?在哪些情形下應當認定為工傷?在哪些情形下應當認定為視同工傷以及在哪些情形下不能認定為工傷?如何理解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 閱讀本書,你就能找到以上問題的答案。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 實務問答
1.何謂工傷以及其與傷亡事故有何區別?
2.我國《工傷保險條例》具體包括哪些基本內容?
3.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適用范圍有哪些主體?
4.用人單位在工傷保險上有哪些義務和權利?
5.在哪些情形下應當認定為工傷?
6.在哪些情形下應當認定為視同工傷以及在哪些情形下不能認定為工傷?
7.如何理解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
8.職工在從事用人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過程中所受到的事故傷害是否屬于工傷?
9.職工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所受事故傷害,是否屬于工傷?
10.工作時間前后,職工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事故傷害,是否應當認定為工傷?
11.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是否應當認定為工傷?
12.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否認定為工傷?
13.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否認定為工傷?
14.職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的,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應否認定為工傷?
15.職工在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是否屬于工傷?
16.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是否屬于工傷?
17.職工雖未經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在從事直接關系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過程中所遭受的事故損害,是否應認定為工傷?
18.職工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是否應當認定為工傷?
19.《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職工”、“工資總額”、“本人工資總額”是如何界定的?
20.工傷事故責任與雇員人身損害賠償責任有哪些區別?
21.如何界定工傷與非工傷的界限?
22.遭受工傷的職工應當享有哪些權利?
23.何謂工傷認定以及工傷認定應當遵循哪些基本程序?
24.工傷事故發生后,應當由誰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5.工傷事故發生后,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何期間內提出?
26.工傷事故發生后,在申請工傷認定時應當由哪個機構受理?
27.工傷事故發生后,在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28.用人單位和職工或行其直系親屬之間就工傷認定存在爭議時,由誰負舉證責任?
29.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和時效有何規定以及工傷認定部門應當如何進行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
30.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接到企業或者職工的工傷認定申請后,應該如何認定工傷?
第二部分 案例現場
第三部分 法律法規
本書共39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