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召利 ]——(2017-1-12) / 已閱28596次
第六十五條 法人合并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十六條 法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終止:
(一) 法人解散;
(二) 法人被宣告破產;
(三) 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終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第六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 法人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的;
(二) 法人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的;
(三) 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 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五)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條 法人解散的,清算義務人應當及時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執行機構成員為清算義務人。但是法人章程另有規定、法人權力機構另有決議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清算義務人未及時履行清算義務的,主管機關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修改建議17】清算義務人不履行清算義務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因此清算義務人應由法律明確規定,而不能由法人章程或權力機構另行規定,否則相關主體可能任意指定第三人以規避清算義務人的法律責任。因此,建議將“但是法人章程另有規定、法人權力機構另有決議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修改為“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十九條 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組職權,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 沒有規定的,參照適用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第七十條 清算期間,法人存續,但是不得從事與清算無關的活動。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財產,根據法人章程的規定或者法人權力機構的決議處理。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清算結束,并完成法人注銷登記時,法人終止;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清算結束時,法人終止。
第七十一條 法人被宣告破產的,依法進行破產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銷登記時,法人終止。
第七十二條 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規定分支機構應當辦理登記的,依照其規定。
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
第七十三條 設立人為設立法人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在法人成立后由法人承受; 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設立人承受,設立人為二人以上的,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設立人為設立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第三人有權選擇請求法人或者設立人承擔。
第二節 營利法人
第七十四條 以取得利潤并分配給其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
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
第七十五條 營利法人,經依法登記成立,取得法人資格。
第七十六條 依法設立的營利法人,由登記機關發給營利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營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第七十七條 設立營利法人應當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第七十八條 營利法人的股東會等出資人會為其權力機構。
權力機構修改法人章程,選舉或者更換執行機構、監督機構成員,并行使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修改建議18】本條第一款的規定是否意味著取消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關于董事會是其最高權力機構的規定,需要確認。如不是,應當在第一款句尾增加一句: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七十九條 營利法人應當設執行機構。
執行機構召集權力機構會議,決定法人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決定法人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并行使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執行機構為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依照法人章程的規定擔任法定代表人; 未設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規定的主要負責人為其執行機構和法定代表人。
第八十條 營利法人設監事會或者監事等監督機構的,監督機構依法檢查法人財務,對執行機構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執行法人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并行使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八十一條 法律對營利法人的組織機構、法定代表人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八十二條 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出資人權利損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的利益。法人的出資人濫用出資人權利給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法人的出資人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法人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法人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十三條 營利法人的權力機構、執行機構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法人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法人章程的,營利法人的出資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但是營利法人依據該決議與善意相對人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不受影響。
第八十四條 營利法人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守商業道德,維護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八十五條 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公司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
第三節 非營利法人
總共12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