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文炳 ]——(2005-10-28) / 已閱55399次
實際,對需討論研究的案件范圍進行界定:破產案件、再審案件、延長審限案件
、可能引起群體訪的案件,并且對被二審改判的案件、執行中止案件和司法鑒定
案件每季度匯報一次。3、推行“個案研究”向“綜合指導”轉變,加強了重大
審判問題的研究,降少個案的討論。2005年1月至9月所討論的案件與去年同期相
比下降34%,所討論的審判制度、重大審判問題四項,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0%
,從而使審委會的宏觀指導功能不斷得到有效發揮。4、由被動處理案件到主動
進行審判研究的轉變。通過審委會,及時對審判中出現的一些好的做法進行調查
、研究、總結,并進行推廣。
四是規范了審委會工作運行程序。為提高審判委員會工作的質量與效率,漳
平法院先后修訂了審委會議事規則,制定了《提請審委會討論案件審批表》、《
審委會通案規則》、《審委會記錄規則》,建立了審委會委員錯案追究和審委會
責任承擔制度等一系列規范性制度。
五是改善了審判委員會獲取審判信息的手段。通過不斷加強信息化建設,運
用數字網絡等先進科技手段,從硬件和軟件兩個方面來保證審委會的順利運作,
漳平法院為審判會議室配備了一臺筆記本電腦,下一步將在審判委員會會議室設
置了庭審同步視頻、微機速錄、電子顯示和電子表決等系統,保障了審委會工作
的公開透明高效、運行程序的制度化和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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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委員會討論研究的案件,大多屬于疑難復雜和社會影響大的案件,但這
類案件一直保持著較低的上訴改判率,申訴率、提起再審率也極低。三年來,漳
平法院審委會討論案件累計202件,上訴被二審改判僅10件,占所討論案件比例
為4.9%,與合議庭(獨任庭)直接裁判的案件相比,上訴改判率、申訴率、提起
再審率也是極低的,并且審判委員會通過宏觀指導,客觀上保證了裁判的公信力
和社會效果。在宏觀指導下強調了調撤工作,強調了“十率”的管理工作,2005
年全龍巖市法院第四期案件質量與效率評估考核情況通報來看,漳平法院民商事
案件訴訟調撤率達到了85.82%;上訴、抗訴率為4.55%;改判發回重審率為零;
申訴、上訪率為零,辦案的質量和效率有了很大提高,居全市第一名,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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